鹤壁市地方立法条例 第七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 第五十五条 鹤壁市地方立法条例 第七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 第五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规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6-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