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三章 倡导与鼓励

第二十五条

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三章 倡导与鼓励 第二十五条 倡导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婚事简办,拒绝高价彩礼。文明祭祀,提倡厚养薄葬。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0-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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