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二章 基本规范

第十七条

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二章 基本规范 第十七条 学习和尊重中华文明史和中国革命史,崇尚和捍卫杰出历史人物、英雄烈士和模范人物。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0-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