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二章 基本规范 第十九条 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二章 基本规范 第十九条 邻里之间应当友善和睦,宽容礼让,互帮互助。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0-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