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河保护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鹤壁市淇河保护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