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防治措施

第三十六条

三门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防治措施 第三十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城乡道路建设,优化公路网布局,推进绕城公路规划建设,实施重型车辆绕城行驶,提高乡村道路硬化比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8-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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