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三门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8-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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