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白天鹅及其栖息地保护条例 第二章 保护职责 第六条 三门峡市白天鹅及其栖息地保护条例 第二章 保护职责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白天鹅及其栖息地保护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白天鹅及其栖息地保护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