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
第四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 第四条 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日期由主任会议决定;会议议程草案由主任会议拟订,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
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如果需要临时调整议程,由主任或者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
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如果需要临时调整议程,由主任或者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