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4-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