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
第三章 规划建设
第二十条
上海市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 第三章 规划建设 第二十条 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照行政区划管辖权限纳入本市国土空间规划,建立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定期评估和及时维护制度,落实全过程管理。
示范区规划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由执委会统筹使用。
执委会在水乡客厅等重点区域探索建立总规划师制度,对相关规划编制和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提供第三方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
示范区规划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由执委会统筹使用。
执委会在水乡客厅等重点区域探索建立总规划师制度,对相关规划编制和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提供第三方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