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信访条例

第十一条

上海市信访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各级国家机关应当保障信访工作所需经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5-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上海市信访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