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图书馆条例
第三十二条
上海市公共图书馆条例 第三十二条 公共图书馆应当通过阅读指导、优秀读物推荐、读书交流、讲座展览、演讲诵读、图书互换共享等方式,免费向社会提供阅读推广服务。
公共图书馆应当在本市全民阅读相关重大会展活动期间集中开展阅读推广活动。
鼓励公共图书馆在重大节庆、会展活动期间,结合主题特色馆藏开展阅读推广活动。
公共图书馆应当在本市全民阅读相关重大会展活动期间集中开展阅读推广活动。
鼓励公共图书馆在重大节庆、会展活动期间,结合主题特色馆藏开展阅读推广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