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图书馆条例 第六条 上海市公共图书馆条例 第六条 鼓励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依法捐赠资金、设备,捐建馆舍、设施等方式,支持本市公共图书馆建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1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