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
第五章“上海文化”品牌建设

第三十九条

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 第五章“上海文化”品牌建设 第三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红色文化传承、创新、传播、开发体系,保护、利用建党历史资源等红色文化资源,深入发掘宣传上海作为党的诞生地的光荣历史,加强红色文化品牌建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0-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