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 第六章 社会参与 第五十一条 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 第六章 社会参与 第五十一条 本市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以及其他相关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0-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