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
第五章“上海文化”品牌建设

第四十八条

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 第五章“上海文化”品牌建设 第四十八条 本市建立上海市民文化节可持续发展机制,实行政府、市场和社会良性互动、共建共享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提升平台效应。
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行业结合自身文化资源,开展富有区域或者行业特色的公共文化活动,实施品牌培育工程,扩大公共文化服务影响力。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0-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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