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路管理条例 第四章 路政管理 第四十一条 上海市公路管理条例 第四章 路政管理 第四十一条 在公路上增设、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应当经市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9-11-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