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区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上海市区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区、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国库开支。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