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区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上海市区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区、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国库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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