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疗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上海市医疗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本市推进医疗保障事业数字化转型,加强医疗保障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赋能医疗保障及相关领域的管理和服务。本市依法推进医疗保障数据开放利用和授权运营,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支撑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12-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