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单用途卡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规则,开展行业培训,指导、督促会员单位依法、诚信经营,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会员单位信用评价和风险预警,并配合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投诉处理等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7-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