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规定

第十三条

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规定 第十三条 支持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参与本市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鼓励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参与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承接政府科研项目,与相关单位联合开展产业链核心技术攻关,并在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人才激励等方面给予相关政策扶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5-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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