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法律、法规对其他鉴定机构、其他鉴定人未取得执业资格从事司法鉴定活动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2-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