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 第六章 浦东新区城市更新特别规定 第五十九条 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 第六章 浦东新区城市更新特别规定 第五十九条 浦东新区探索将建筑结构差、年久失修、建造标准低、基础设施薄弱等居住环境差的房屋,纳入旧区改造范围。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8-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