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
第六章 浦东新区城市更新特别规定

第六十条

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 第六章 浦东新区城市更新特别规定 第六十条 浦东新区应当创新存量产业用地盘活、低效用地退出机制。
支持浦东新区深化产业用地“标准化”出让方式改革,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探索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8-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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