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
第六章 浦东新区城市更新特别规定
第六十条
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 第六章 浦东新区城市更新特别规定 第六十条 浦东新区应当创新存量产业用地盘活、低效用地退出机制。
支持浦东新区深化产业用地“标准化”出让方式改革,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探索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
支持浦东新区深化产业用地“标准化”出让方式改革,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探索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