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8-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