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
第四章 情报信息

第三十五条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 第四章 情报信息 第三十五条 市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中心根据需要,可以依托市大数据资源平台获取有关公共数据,用于反恐怖主义工作。
市大数据中心应当推动有关公共数据的归集、整合,并加强与市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中心的数据对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0-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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