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
第三章 安全防范

第十六条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 第三章 安全防范 第十六条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落实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措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0-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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