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第八章 无障碍环境 第五十一条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第八章 无障碍环境 第五十一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家庭设置无障碍设施,给予适当的补贴。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1-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