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第三章 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十七条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第三章 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的发包分为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建设工程招标发包分为公开招标发包和邀请招标发包。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7-10-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