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
第五章 民用建筑节能设施维护和能耗监管

第三十一条

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 第五章 民用建筑节能设施维护和能耗监管 第三十一条 对采用建筑节能措施的民用建筑进行装饰装修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损坏建筑围护结构保温系统、建筑用能系统、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等设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9-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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