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慈善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上海市慈善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鼓励慈善领域的国内与国际合作交流,引导慈善组织有序开展慈善活动、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交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