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慈善条例
第八章 促进措施

第五十九条

上海市慈善条例 第八章 促进措施 第五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向社会提供服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向慈善组织购买服务,应当将慈善组织的管理成本纳入项目预算。
对符合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原则和范围的慈善项目,可以通过公益招投标等方式,由福利彩票公益金予以资助。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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