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慈善条例 第八章 促进措施 第五十六条 上海市慈善条例 第八章 促进措施 第五十六条 民政等部门应当公开办事指南,简化和规范办事流程,加强信息共享,为慈善组织、慈善活动、慈善信托等提供指导和各项服务便利。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