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三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三条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部门推进建设各类中转设施,统筹推进中转业务发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6-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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