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
第五章 文物流通和利用

第三十五条

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 第五章 文物流通和利用 第三十五条 文物利用应当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遵循合理、适度、可持续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6-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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