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二十三条

上海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二十三条 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所有选票应当在选举工作结束当天及时封存,交由乡、镇人民政府保管,至少保存至下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结束为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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