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防条例 第五章 民众防护 第三十二条 上海市民防条例 第五章 民众防护 第三十二条 在灾害、灾害性事故的应急救援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纪守法,服从指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2-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