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防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上海市民防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获得民防保护的权利,都必须依法履行民防的义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2-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