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上搜寻救助条例 第三章 水上搜救行动 第三十三条 上海市水上搜寻救助条例 第三章 水上搜救行动 第三十三条 船舶、设施、航空器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报警等设备,并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