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上搜寻救助条例 第三章 水上搜救行动 第三十二条 上海市水上搜寻救助条例 第三章 水上搜救行动 第三十二条 搜救中心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发布水上搜救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水上搜救的虚假信息。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