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
第三章 传承弘扬

第二十一条

上海市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 第三章 传承弘扬 第二十一条 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支持红色资源理论研究成果、红色主题出版物的出版发行。
鼓励出版单位开展红色资源理论研究成果、红色主题出版物的出版策划和宣传推广,开发融媒体出版物,组织红色主题阅读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5-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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