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
第五章 长三角区域协作

第四十四条

上海市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 第五章 长三角区域协作 第四十四条 本市以长三角旅游推广联盟等平台为依托,推动长三角区域红色旅游合作,丰富旅游产品和线路,打造以点带线、以线联面、点面结合的长三角区域红色旅游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5-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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