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
第三章 职业培训

第四十一条

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 第三章 职业培训 第四十一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创新创业培训的支持力度,鼓励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创业培训中心、创业孵化基地等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新素质培养、创新项目指导、开业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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