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航道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五条 上海市航道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五条 航道建设用地和用海的取得,依照有关土地管理和海洋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9-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