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条例
第三章 生产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条例 第三章 生产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本市支持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在中药材道地产区和主产区建立种植养殖基地,推进中药材规范种植养殖,加强质量监测,保障中药饮片源头质量。
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符合中药饮片特点的技术管理体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本市炮制规范生产中药饮片,对中药饮片生产、检验、储存、运输等各环节实施全程记录,确保信息可追溯。
本市鼓励中药饮片集约化生产,支持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加强技术、装备研发和应用,推动生产设备的信息化建设和智能化升级,提升中药饮片生产工艺流程的标准化水平。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12-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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