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条例 第二章 研发创新 第十五条 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条例 第二章 研发创新 第十五条 本市推动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伦理协作审查机制,开展多中心临床试验伦理协作审查,推动伦理审查结果互认。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12-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