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本市加强道路交通文明建设,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以弘扬尊法守法,绿色、安全、文明出行等理念为重点,通过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7-07-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