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第三章 客运、货运管理

第二十一条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第三章 客运、货运管理 第二十一条 在外省市注册的货运经营者从事起讫地均在本市的货运经营活动的,应当到市运输管理处或者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5-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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