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若干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上海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若干规定 第二十二条 市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统一、分级、分类的建设市场监管体系,整合监管力量,完善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管。
市和区、县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国有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管,完善评标方法,建立建设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竣工结算价公开制度,预防应招标而未招标、虚假招标、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
国有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应当运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采用项目管理制等方式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节约投资成本,预防工程建设中的职务犯罪。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7-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上海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若干规定》全部法条